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:
为了进一步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进度,提高场所建设质量,按照区组发[2007]5号文要求,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2007年20个村(组)活动场所新建项目及10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,要加快场所建设的时间和进度,确保年底竣工验收。
二、规范设置旗杆、红五角星、村务(党务)公开栏、宣传栏,规范农村党建工作制度等。活动场所要做到有电教设备(教学设施)、有制度、有图书资料、有党的标志(红五角星、党徽、党旗)、有国旗、有活动牌匾、有宣传栏。
三、各党(工)委要严格按照《麒麟区村级党组织活动室工程建设资料备案表》要求做好资料收集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
四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。区委将在年底对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进行检查验收。请各党(工)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检自查工作:(1)是否严格按照区委要求的时间进度、规模和标准组织实施,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;(2)区、乡拨付建设资金是否落实;(3)是否存在向群众乱摊派和拖欠工程款的情况;(4)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及专项审计;(5)办公用品是否已经配齐,各种文件材料是否规范存档;(6)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工作措施。
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要尽快督促各建设点完善软硬件设施,确保圆满完成检查验收工作。自检自查工作报告请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电教中心。
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组织部
2007年12月1日
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
2007-12-05 00:00:00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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